一锤定音:德国宪法法院判定广电费必须交!想省钱不想被罚要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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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德国宪法法院做出最终裁决:广播电视费(Rundfunkbeitrag,俗称“广播电视费”)符合宪法要求。原告——德国租车公司SIXT以及3名德国广播电视用户的上诉被驳回。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家家户户都必须缴纳“广播电视费”了!
此外,法院还详细阐述了3个判决要点:
1、广播电视费属于私人缴费项目,不纳入国家公共税收收入。
2、广播电视费与家里的广播电视接收器的数量无关,每家每户每月必须缴费。如果有用户拥有2个住处,则每月只需要缴纳一个住处的费用即可。从前的规定是,拥有多个住处的人,要为每一个住处都缴费,这些多交的费用现在要退回给客户。新规定涉及退还用户款项的问题,法院要求立法者必须在2020年6月之前进行修正,提出退款的方法。(比如:用户在柏林和法兰克福各有一处住房,则该用户只需缴纳一处住房的广播电视费即可)
3、原告SIXT公司必须为每个分公司和每辆租用的车辆缴纳电视广播费。(每辆车缴纳三分之一的广播电视费)
在德国生活、留学、工作的人都会面临广播电视费的缴费问题。广播电视费的缴费项目之前被称为GEZ(Gebühreneinzugszentrale der öffentlich-rechtlichen Rundfunkanstalten)。GEZ的意思是收视费缴纳中心,这是总部位于科隆的公共广播电视收费点,成立于1976年。从2013年开始,GEZ正式更名为“德国电视一台、二台和德国广播电台收费服务”(ARD, ZDF, Deutschlandradio Beitragsservice),不过现在德国人谈到广播电视费时,还是会说GEZ这个称呼。
也是从2013年开始,德国广播电视费的收费标准不再是根据家里有几台电视、电脑、收音机来计算费用了,而是每家每户每月必须缴纳17.98欧元,不管家里是否有电视机、收音机。除非是哈尔茨四救济金领取者,或是领取德国助学金BAföG的学生可以不用交费。2015年4月,这项费用降至17.5欧元。对于租住合租房屋的用户,则可以平均分摊这个费用。
这些费用中,12.37欧元由德国一台(ARD,Arbeitsgemeinschaft der öffentlich-rechtlichen Rundfunkanstalte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德国公共广播联盟)获得,4.32欧元由电视二台(ZDF Zweites Deutsches Fernsehen)获得,0.48欧元给德国广播电台,0.33欧元给各联邦媒体管理部门LMA。在没有启动这个缴费项目之前,2012年GEZ的收入为75亿欧元,而2014年就达到83亿欧元。直到2017年,GEZ仍保持着八十多亿欧元的收入,这对于德国公共电台、电视台来说绝对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德国公共广播联盟(ARD)在全德各地的成员
从2005年-2016年德国广播电视费收入情况折线图
这个从2013年开始就一直备受争议的缴费项目,如今总算是有了结果。之前没有交费的小伙伴们,赶紧摸摸自己的荷包还有多少余额。因为没有缴费的人可能会面临补交广播电视费,最早可追溯到2013年1月!而且,如果超过一定期限没有缴费,甚至会面临上千欧元的罚款!
参考链接:
https://www.bild.de/geld/wirtschaft/rundfunkbeitrag/verfassungsgericht-rundfunkgebuehr-56351192.bild.html#remId=1602062083501368234
延伸阅读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
谁给欧洲各国公法电台出钱?
设址卡尔斯鲁厄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周三(7月18日)裁定,广播电视费不违反基本法;不过,自用住宅超过一处的公民未来只需交一份费用。
(德国之声中文网)广播电视费本质上合宪。联邦宪法法院在周三宣布的一项裁决中仅取消了对第二住宅的现有缴费规定。根据这一裁决,现行每个住户每月交纳17.5欧元用于公法电台电视台运作的规定是合法的。
很多欧洲国家有公法性的或可资类比的电台电视台体系,资金来源均经由向用户收费。以下是若干例子:
瑞士:广播电视集团SRG--类似于德国的电视一台(ARD)和二台(ZDF),主要通过收费筹资。每一户家庭,只要有用于接收广播或电视的接收器,都必须交费。在2018年3月的全民公投中,多数瑞士公民拒绝取消强制性收费。
奥地利:公法性的奥地利广播电视集团ORF的资金来源也是广播电视费。只要有电视机及收音机,每户人家都必须交纳此费。费用高低依住地而定。
丹麦:现在依旧是每户都必须交纳广播电视费。不过从明年起,将通过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度的变化,逐步取代这一收费;从2022年起,完全取消。
英国:每户都必须每月为英国广播公司(BBC)交费。彩电和黑白电视机交费有所不同。
法国:广播电视费也是公法电台电视台的最重要收入来源。只要有能接收电视节目的器具,就得交纳此费,且是每年一次与居住税一起结算。
荷兰:公法性电台电视台资金源于税收。广播电视费于2000年取消,同时提高了的收入所得税予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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